墨玉县委按照从严治党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,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、程序及规定上,通过强化日常监督、问题整治、从严监管,严防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。
强化日常监督。起草下发《墨玉县实名推荐科级干部的有关事宜和要求》和《科级干部职位空缺表》,明确实名推荐原则、范围、主体、对象、程序和方法、结果运用、责任追究等事项,切实把好“推荐提名关”。通过前置监督关口,坚持“凡提必听”和任前公示制度,2017年以来,先后对158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公示,对6名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,4名人选因举报、信访等原因被排除出动议人选,有效防止了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。对31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科级干部及时进行提醒、诫勉谈话,防止“小毛病”演变成大问题。
强化问题整治。结合交流轮岗、机构改革等消化分流对全县超配的40名科级干部制定整改消化计划,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。通过责令返回单位上班、提前退休等办法,对确定的201名在编不在岗干部进行甄别、清理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“在编不在岗”专项整治办法,加强日常监督检查,杜绝产生新的“在编不在岗”人员。通过选派到访惠聚工作组、驻村管寺、教育培训中心等措施,设岗位、定职责,充分发挥40名退出现职领导干部作用。
强化问责追责。坚持以“教育为主、预防为主、事前监督为主”的原则,建立干部监督台账,实时掌握干部受处理情况,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。2017年先后组织140余名拟提任科级干部开展廉政测试,引导929名少数民族干部职工主动发声亮剑。对总目标意识不强,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等情形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,2017年问责追责608人次,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1人次,组织处理417人次。
[责任编辑:墨玉县委组织部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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