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皮山县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做好县处级和乡科级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的填报和运用工作,确保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落到实处。
强化思想认识。将贯彻执行两项规定列入县委议事日程,采取中心组学习、书记讲党课、领导干部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,县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执行,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思想认识,自觉接受监督。分批组织45名县处级领导、630名乡科级干部开展“两项法规”专题培训,结合填报说明,对填报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醒纠偏。总结往年填报工作出现的问题和今年的填报要求,印发温馨提示卡700份,明确注意事项,引导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保险、共同生活的子女等概念,确保填报准确无误。
严格审核标准。安排专人进行初审,确保信息填报完善、规范,对填报内容不清晰、不全面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。初审通过后,乡科级的报告表由县委组织部存档待查,县处级的呈报县委书记再审后报地委组织部。为避免少数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和“掺水”现象,实行层层审签制度,填报对象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主要领导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,对申报内容进行审签,并与县委签订责任状,压实工作责任。
落实结果运用。明确对拟提拔和重用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“凡提必核”,动态管理制度,通过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村(社区)入户走访,组织干部座谈,亲属邻里面谈,以及广泛征求政法、国保、纪检等部门意见的形式,详细掌握考察对象家庭成员、直系和旁系三代内亲属中有无严打收押人员和违法乱纪情况,函询住建、保险、计生等部门了解住房、保险及人口情况,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互印证,对报告事项不准确不完整,或填报不实、隐瞒不报的,一律不得提拔任用,并视情节轻重按照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。
[责任编辑:皮山县委组织部]
|